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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集团 2016-9-22 16:16:19 您是第 2482 位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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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方煤矿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持源头治理“治未病”,制度、教育、监督三管齐下,全矿上下呈现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一、强化制度保障,筑牢“防火墙” 制度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带有根本性。矿党委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则(试行)》,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每年初,矿党委与各分管领导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各党支部签订《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承诺书》、《婚丧嫁娶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做到了层层传递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同时,矿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接访、走访、重大决策调研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在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时都要经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在涉及干部人事任免、干部队伍管理上,构建了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监督完善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完善了《伯方煤矿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伯方煤矿干部考评实施办法》、《伯方煤矿干部竞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全矿干部实行培训制、考核制、考评制、问责制。每周对干部进行一次培训,每月对干部业绩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对考评不达要求的干部进行问责追究。矿党委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落实制度、落实责任的“闭合链条”, 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思想教育,打好“预防针” 思想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源头性工作。矿党委以中心组学习、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和基层队例会学习为载体,推进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常态化和长效化。每季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集中学习,定期组织收看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剖析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多次邀请市委党校、市检察院等专家学者来矿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凤凰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晋普山监狱进行警示教育,使全矿党员干部涉身处地接受廉政教育。 组织开展了以“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企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让全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道德“高线”和守纪“底线”,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组织全矿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和学习了《杨善洲》、《焦裕禄》、《第一书记》、《生死牛玉儒》等先进事迹,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艰苦奋斗的热情。 三、强化监督管理,常念“紧箍咒” 监督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矿党委全力支持矿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其主要监督措施是: 一是建立了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着力从“抓小抓早”上下功夫,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如:针对个别基层队存在的代工资问题,及时对全矿的基层队队长、党支部书记谈话,提醒杜绝此类现象。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二是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诉求及信访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室,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几年共查处了5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处理和廉政谈话,形成威慑力。 三是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不断拓展党务、厂务公开内容,特别是对全矿重大工程项目、重要设备采购、员工录用信息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重大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矿22个党支部分别开辟队务公开栏,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劳动绩效奖罚情况、党费和会费收缴等,切实保障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每年由监察室牵头,纪检办、企管办、审计科配合对当年发生的招议标项目、物资采购、设备仪器检测等项目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监督检查。2015年检查大额资金招标项目8项,5-20万元工程类招议标项目7项,各类检测、报告类项目12项,物资采购比价谈判项目12项,比价采购项目49项,共查找出问题12条,提出整改建议13条。所有整改建议都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下发至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对全矿招投标项目管理工作起到规范校正作用。 五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三公”管理方面,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等重点问题,抓住节假日关键节点,由矿纪委牵头,组织财务科、行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同公司检查组对我矿近两年因公外出培训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招待费用等“三公”费用支出情况和各部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探究其因,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费用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审批流程,降低了费用成本。在强化劳动纪律方面,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每周对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串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玩电脑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与工作无关内容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行了不定时检查,并予以通报惩罚,进一步维护了企业正常工作秩序。2015年,矿监督检查小组共突查全矿劳动纪律等47次,通报并处罚11人。在严格规范婚丧宴请活动方面,完善了婚丧宴请活动监督落实情况台账和婚丧宴请活动确认表及告知单,矿婚丧宴请活动监督检查小组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宴请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2014年以来,先后有26位副科以上干部举办了婚丧宴请事宜,均未有违规违纪现象。 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我们与上级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履行“两个责任”探索实践精神还不够强,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等。这些都亟待我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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