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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千名煤矿矿长承诺保安全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9日  |  点击次数:2634  |  【字号:
 保护生命 守规尽责

    每月矿长下井要达到15天,矿长带班下井要达到8次;采取一切措施防治瓦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这是3月25日记者在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矿采访时了解到的。“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日前在我省启动后,全省包括屯兰矿长马步才在内的千名煤矿矿长回到矿区后,立即作出安全承诺,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现场管理,进一步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今年,为了不断促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是主要内容。3月中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导调研组在我省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召集煤矿矿长集中宣讲培训,送来总局给矿长的信件及签订矿长承诺书,全面覆盖所有煤矿和矿长,促进“七条规定”落实到位。3月20日,我省千名矿长聚集省城,接受宣讲培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郑重签订安全承诺书。

    “我的安全承诺将在媒体上公开,将主动接受广大矿工和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官地煤矿矿长宋建军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七条规定》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安全抓在手上,毫不动摇地放在心上,始终如一地落到实处。

    目前,我省已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的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办公室,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煤矿将进行自查整改,列出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到人。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从10月开始,我省将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并派专人盯守;拒不停产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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